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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县阿坝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春阳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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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阿坝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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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阿坝县委批准,阿坝县纪委监委对阿坝县阿坝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春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春阳丧失理想信念,纪法意识淡薄,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刘春阳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阿坝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阿坝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春阳开除党籍处分;由阿坝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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