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九寨沟县委批准,九寨沟县纪委监委对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余文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余文成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向群众摊派费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余文成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九寨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九寨沟县委常委会讨论并报州纪委审核、州委批准,决定给予余文成开除党籍处分;由九寨沟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余文成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九寨沟县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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