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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纪丨同样是醉驾 处罚咋还不一样?

发布时间: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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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水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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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市民对黑水县纪委监委查处的2起酒驾醉驾案提出质疑,同样是公职人员醉酒后驾驶,为什么有人被开除公职,有人却还在上班?量纪是不是因人而异?

……

今天,通过2个真实案例,一起来分析解答这个问题吧~

案情回顾

案例1

黑水县公安局某派出所原副所长刘某(中共党员),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至成都市青羊大道129号门前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挡获。经鉴定,刘某血液乙醇浓度为147mg/100ml,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刘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案例2

黑水县某机关工勤人员罗某(中共党员),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至都江堰市观景路胥家路口时,与道路中心隔离护栏相撞。经鉴定,罗某血液乙醇浓度为(200±2mg/100ml,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判决罗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罗某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量纪量法分析

1.刘某的主体身份为国家公务员,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刘某被判处拘役2个月,属于《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必须予以开除。

2.罗某的主体身份是机关工勤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1)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2)第四十六条  对机关工勤人员给予处分,参照本规定执行。

罗某虽被判处拘役但未达到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罚,根据罗某的态度和认识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影响期两年)。

纪法依据

1、对于醉酒驾车构成犯罪一律开除党籍。

犯罪是指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车,可处拘役,并处罚金。刘某和罗某均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拘役)和附加刑(罚金)的处罚。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条规定: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

因此,依据上述规定2个案例中的刘某、罗某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对于醉酒驾车构成犯罪不一定都开除公职。

对于具有党员身份的公职人员,因为既属于党纪处分对象,也属于政务处分对象,在强调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同时,还要强调纪法贯通,在实践中,党纪重处分与政务处分存在匹配关系,也就是说要同时给予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因2人主体身份不一样,在追究政务责任的适用依据上存在差别。

综上,中共党员根据《党章》和《条例》的有关规定,严重触犯刑律则必须开除党籍。但对于政务处分,因为违法人员的主体身份不一样,适用的处分依据也不一样,醉酒驾车构成犯罪也不一定一律被开除。但事业人员或机关工勤人员也切莫侥幸,醉驾处罚挺严厉的,违法成本也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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