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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中共九寨沟县纪委九寨沟县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属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

内设职能部门: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属单位:宣传教育信息化中心

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九寨沟县纪委监委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纪委监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筹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上级批办交办事项,县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等决定事项及委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机要保密档案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车辆、国有资产、安全保卫、干部职工医疗、卫生防疫等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差旅费报销、工资津补贴发放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纪委委员的联络工作,特约监察员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和派驻机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绩效考核工作;配合其他室做好有关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负责汇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承担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配合其他室做好有关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访室。负责受理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州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上述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上级转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监察室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受理党员对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指导全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配合其他室做好有关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按程序移送承办机构;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分送有关内设机构;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纪委监委办案场所的安全保卫、保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指导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监察室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其他室做好有关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的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全县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全县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移交负责审查调查的纪检监察室;综合、协调、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配合其他室做好有关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审查调查的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对在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送案件监督管理室按程序处置配合其他室做好有关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纪委监委机关直接审查调查和县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审理下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请求予以复查或复议的案件;受理本级党委、纪委及上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中党员对所受处分或结论不服的申诉;调查研究案件审理工作和执行党纪的情况,拟定有关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的规定,对下级纪委的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选择典型案例指导全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等工作配合其他室做好有关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对纪委监委机关各内设机构、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监察室委巡察办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指导全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配合其他室做好有关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