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汶川县纪委 汶川县监察委
关于进一步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
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级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严肃汶川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防止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维护正常换届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在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全过程,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结合我县实际,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参与竞选者要讲政治、顾大局、严纪律、守规矩,严格执行“十严禁”纪律要求:
一要严禁在换届选举中通过宴请、赠送财物、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微信(红包)、当面拜访、委托或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打招呼,请求他人关照以及承诺给予某种利益等任何形式,搞拉票贿选、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二要严禁以暴力、威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妨碍党员群众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选举工作中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三要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四要严禁利用宗教、宗派、宗族、家族、各类协会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
五要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欺骗、虚报选票、办理假委托假证明、煽动、串联他人寻衅滋事、缠访闹访、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非法手段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
六要严禁用诬告、造谣、诽谤等手段陷害、中伤他人或编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选举工作;
七要严禁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干涉换届选举,在人选产生等方面说情、打招呼,发表或散布不利于换届选举的言论;
八要严禁借换届之机编造虚假账本,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滥发补贴和奖金,处置集体资产;
九要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等物品资料和有关事务;
十要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碍换届工作正常开展。
二、严格责任落实
各镇、各部门要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穿到换届选举全过程,切实做到级级有责任、层层主动抓落实。一要切实履行职责。各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是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亲自抓、直接推,把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各镇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执纪,严格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二要切实加强督查指导。各驻镇指导组要深入联系镇了解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指导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按照职责分工,督导检查换届工作。对一些矛盾纠纷多的重点村、难点村,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县级联乡包村部门领导要重点督查指导,做实做细思想工作,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一线,确保无重大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按时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三、严肃责任追究
县纪委监委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换届纪律要求、履职不力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县纪委监委全时段畅通举报渠道,全天候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干部群众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反映问题。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837—6225489。
中共汶川县纪委 汶川县监察委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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