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各县市 / 汶川县 / 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汶川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28
字体:
来源:汶川县纪委监委
分享到:

紧扣监督执纪问责

牢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在中国共产党汶川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6年3月14日)

杨 彬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汶川县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县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州委系列重要部署要求,以从严、从实、从效的政治要求将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贯穿工作始终、齐统推进。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履行党章党规赋予的职责使命,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牢牢扛在肩上、创新局面。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下半年汶川县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的排名稳中求升,从2014年全省排名第149位升至第114位,同比上升35位。

一、坚持护航发展之要,聚焦中心

始终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政令畅通以及“1238”工程推进落实情况作为执纪监督的重点,通过“明查方针政策执行、暗查政令是否畅通、抽查重大决策部署”的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2次,派员参与重大人事监督17人次,发现并责成相关单位整改问题17个。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对照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26个具体问题,组织协调21个牵头单位制定详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一整改落实,按时通报公示,并在7月2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回访汶川专题汇报时,得到了肯定;认真完成了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活动各项牵头事项。

二、坚持担当务实之责,做实责任

始终把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领”,将“责任分解、签字背书、逗硬考核”三个环节融为一体,齐统推进,通过制发《汶川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逐一明确各级党委和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相关责任;通过实行县委书记与各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定主体责任书和承诺书,县纪委书记与各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纪委)书记签定监督责任书和承诺书,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岗双责”责任书,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约谈400余人,层层传递了压力、压实了责任;通过将“两个责任”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有力地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落实。制发《汶川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从6类41项逐一分解到18个牵头单位和32个协办单位。制发《中共汶川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通知》和《汶川县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联系指导工作的通知》,并选择发改、财政、公安、住建、人社、农水、工质食药、卫计、教育和威州镇等单位作为示范单位,以点带面统筹推进。

三、坚持崇廉尚洁之风,抓好预防

充分利用廉政“E信”、彩信手机平台、微汶川微信平台,利用汶川电视台、汶川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广泛宣传党风廉政知识,发送廉政宣传信息101万余条;依托“汶川大讲堂”、“廉政大讲堂”等平台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纪委班子成员分别集中讲廉政党课10余次;制作“清风禹里·廉洁汶川”反腐倡廉宣传手册1.6万余份;开展“清风禹里·翰墨飘香”廉政诗书画现场创作等廉政宣传教育活动80余场次;针对元旦、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和重要节点,及时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4.2万余条;深入开展“重大腐败案件反思活动”和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专题讨论90余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480余篇;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重要岗位中层干部及部分村(社区)干部130余人赴省法纪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广泛学习宣传《准则》《条例》,全县党员参与报纸和新媒体竞赛7397人次,获得阿坝州电视竞赛二等奖。全年共开展廉洁性审查1201人次,收到干部主动上缴红包礼金1100元。

四、坚持正风肃纪之器,构建常态

坚持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州相关规定情况和整治正风肃纪“9+2+1”突出问题作为正风肃纪的重点,抽调纪检、审计、财政部门相关人员组成10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县68个乡镇部门和1个国有企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相关规定及严肃财经纪律情况开展拉网式的专项检查,全年共开展部门联合日常监督检查10次,专项督查6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2个,诫勉谈话13人,廉政谈话350余人次,作出书面检讨4人,切实推动作风督查常态化、长期化。坚持把专项整治窗口服务单位等作为执法效能监察的工作重点,制发《汶川县开展窗口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受理并处理“96960”行政效能投诉6件,处理慢作为工作人员1人。

五、坚持纪律审查之剑,聚集清风

认真贯彻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要求,紧紧围绕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这一重心,加大对“部门纪检组、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三个纪检监察前沿岗哨的纵向指导,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的横向协作,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纪律审查这一中心机构作用,以强有力的态势推动全县纪律审查工作依纪依法依规开展。2015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44件(其中:检举控告类68件,批评建议类6件,业务范围外70件;县本级直接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4件,上级转办70件),信访初核34件,立案23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的问题8件,土地征收流转和旧村改造中的违纪违法问题1件,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9件,其他5件),谈话函询9件,给予党纪处分14人次、政纪处分13人次,党政纪双重处分1人次,组织处理2人次,收缴违纪款149余万元。

六、坚持强基固本之策,深化改革

坚持把深化“三转”、深化内设机构和基层纪检组织改革以及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点抓实抓细抓好,继续巩固清理纪委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成效,保留议事协调机构18个,不再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69个;按照中央、省、州有关县级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改革要求,本着突出主责主业和“三个不变”的原则,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科室职能及人员调整正按要求有序推进,全面完成乡镇纪委改革和撤销片区纪工委各项工作,积极探索派驻部门纪检组和乡镇纪委联动协作机制,有效弥补了基层办案人员短缺问题。始终本着“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要求,接受州纪委监察局巡察组来汶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项巡察,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5个,切实防止了“灯下黑”现象;按照纪检干部要防止“骄气、义气、小气、暮气”要求,通过开展“创铸树”等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地培训、锻炼和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参加中央纪委培训2人次、省州纪委跟案培训9人次,组织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和基层干部参加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和村务监督工作培训880余人次。

过去的一年,县委县政府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旗帜鲜明、立场坚定、领导有力,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各位县纪委委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紧扣主责、各负其责、协同推进,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纵推反腐倡廉工作中深深地体会到,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全力支持是干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政治保障,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全体纪检干部敢于担当和忠诚履职是干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所在,各级各部门压实责任和协同发力是干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力支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肝胆相照和积极参与是干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利条件,这些都将成为我们用心谋纪检、真心抓纪检的牵引力和助推器,时时激励我们抓好反腐倡廉的斗志和锐气,时刻鞭策我们牢牢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上,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新成效取信于民、赢得民心。

在肯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些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还需进一步加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贯彻“八项规定”、执行省州县相关规定还不到位,自由散漫、作风漂浮,公款吃喝、挥霍浪费,公车私用、打牌赌博,滥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还没有完全绝迹;一些领域和关键岗位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农村基层干部各类违纪问题依然高发多发;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需进一步增强等等。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十届州纪委六次全会和县委十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力抓好预防腐败工作,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着力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切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着力执纪监督,筑牢“一个主题”

坚持把依规管党治党作为发展好、建设好、壮大好我们党的永恒主题,作为汶川抓发展、促民生、保稳定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加强执纪监督,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党章意识、规矩意识、法治意识,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强化党纪规矩意识。坚持党规党纪正面教育,重点抓好《党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为各级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的必修课,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把纪律和规矩铭记于心、落实于行。要聚焦“七个有之”,重点查处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妄议中央等行为,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挑拔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依纪依法严肃惩处;对反分裂维稳斗争中的“骑墙派”“两面人”,要坚决查处;对关键时刻不敢发声、不敢出手甚至临阵退缩者,要严肃问责。

(二)强化决策部署监督。要强化藏区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持续推进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落实。要围绕县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对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制定实施、“1236”工程等重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施精准督查,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办结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贯彻决策不实、落实工作不力的严肃查处、严格问责,以铁的纪律推动工作落实。要深刻吸取南充拉票贿选案和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深刻教训,认真开展县、乡、村换届纪律执行情况专项督查,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要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搞非组织活动、诬告陷害以及利用各种不法势力破坏干扰换届选举等行为,执纪问责一律从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绝不袒护,强力保障2016年县、乡、村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三)强化正风肃纪常态。要巩固“七个专项治理”、“9+2+1”问题专项整治和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成果,紧盯年节假期、扭住重要环节,加强执纪监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大力查纠各种“隐形”、“变种”的“四风”问题,抓常、抓细、抓长,锲而不舍、驰而不息、防微杜渐。要继续抓好7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要严肃查处和纠正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的突出问题,以及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要加强国有企业、学校、医院等党风廉政建设。要继续坚持以窗口服务单位整治为突破,结合实际,对症下药,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事却更难办了”,“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中梗阻未绝、末梗阻滋生”等专项整治和集中督查,确保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明显好转,政务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二、着力督促问责,夯实“两个责任”

牢固树立“不履职就是失职,履不好职就是不称职”的理念,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要求,牢牢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担负起党章赋予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

(一)强化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和执政意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汶川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汶川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统筹谋划、协调监管等责任,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组织推动和加强教育监管,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担负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督促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党组织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各自工作。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机制,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

(二)落实纪委(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严格落实纪委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督查、严肃查办案件、强化警示教育5项监督责任,更好发挥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积极探索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党委成员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对监督责任履行不力,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严肃追究相关纪检机构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汶川县巡查工作制度》,围绕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查,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查,综合运用责任追究、通报曝光等手段,强化震慑作用。明确纪委职责定位,及时清理退出有关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应该管的工作切实管住管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三、着力预防腐败,抓住“三大环节”

坚持在拧开关、重监管、建长效三大环节上下功夫,力促广大党员、干部思想长期受教育,权力全程受监控,为民务实清廉成常态。

(一)抓住廉政宣传环节,注重正面引导。继续依托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廉政大讲堂、支部组织生活会等主渠道,向广大党员干部讲清楚“六个为什么”(为什么说“党纪严于国法”;为什么说“把纪律挺在前面”;为什么说“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对党的危害更大”;为什么说“下属出事领导无责”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为什么说“过去习以为常的事”现在也要追责了;为什么说“严是爱,宽是害”。),全面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教育。深度挖掘我县历史文化中的廉洁基因,发挥家规家训、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继续依托汶川门户网站、“微汶川”微信平台、廉政E信平台,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凝聚正能量。继续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和纪律审查典型案例通报,特别是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警示教育,让各级领导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抵御腐朽文化渗透和庸俗思想的免疫力,拧好“总开关”。

(二)抓住权力监控环节,注重廉政管理。坚持以《汶川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为统领,细化《汶川县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努力形成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的工作格局。大力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监察平台升级改造,通过约谈函询、监察建议、执纪问责等方式,推动行政权力上网同步运行、实时监督。加强电子监察网络的日常巡查,综合运用视频监察、数据监察、回访监察和群众监察等有效手段,重点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的视频监控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实时监察,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行政效能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进行全程监控和跟踪监督,发现问题严格问责,重要问题及时报告。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建立党员干部纪律作风网络日常监督系统,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工作生活圈内外进行监督,防止小问题发展成大问题、作风问题衍变为腐败问题,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三)抓住机制完善环节,注重长效监督。探索建立惩防衔接工作机制,注重将监督执纪问责资源转化为防腐治腐成果,切实解决纪律审查与预防腐败脱节的问题。围绕扶贫资金监管、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等立项开展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继续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全程纪实,推行会前酝酿、集体决策和社会公示等运行机制,严格落实集体决策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总结2015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试点单位的经验成效并加以提升,2016年在全县所有单位全面铺开推广试行,确保各单位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点有排查、有监管、有措施。

四、着力纪律审查,突出“四种形态”

纪律审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是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必须把“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从政治和全局上来把握,在处置每个反映问题线索、审查每个违纪案件中,始终做到讲政治、顾大局。

(一)突出纪律审查重点。严肃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严肃查办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在政策执行走样等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

(二)改进纪律审查方式。加强线索管理,拓展线索渠道,优化线索排查机制,探索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审计等部门之间案件线索协调会商机制和移送机制,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规范管理。加强初核工作,从严控制和规范使用纪律审查措施。坚持快查快结,注意区分纪律审查与司法审查界限,严格遵守审查时限要求,提高审查实效。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把握办案力度和节奏,确保查办案件法纪、政治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要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把先行先试的失误与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探索性实践中的失误与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推动发展中的无意过失与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只要是一心为公、没有利用权力谋取私利,就要旗帜鲜明地为这些苦干实干、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不能让老实、敢干的干部吃亏,努力营造心情舒畅、精神振奋的干事环境。注重发挥纪律审查治本作用,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用好用活反面教材。

(三)规范纪律审查行为。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坚决防止办案安全事故。健全和完善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肃追究办案安全事故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坚持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有机统一,重视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利。遵守审查工作纪律,执行立案、初核请示报批制度,规范涉案资料和款物的管理,规范纪律审查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决不允许泄露秘密、以案谋私,决不允许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和选择性办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做好思想转化和现实表现考察工作,该起用的要及时提出建议。积极为党员干部澄清是非,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五、着力改革创新,抓好“五项工作”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加强纪检干部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政治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党委要积极支持、全面参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时机、主动作为,以齐抓共管的合力保障全县纪检监察体制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见效。

(一)抓好委局机关自身改革。按照中央、省、州纪委关于加强县级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相关要求,本着突出主责主业和办案力量向一线倾斜集中的原则,在保持“人员编制不变、内设科室数不变、领导职数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厘清职能职责,进一步优化内设科室设置和人员配备。进一步完善在合署办公体制下,发挥行政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的制度机制。

(二)抓好派驻机构规范管理。按照“全覆盖、分类派、统一管”的要求,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积极推进派驻机构改革,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进一步理顺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的关系,着力解决一些派驻纪检组工作定位不准、职责不清,对参与驻在部门业务乐此不疲,监督责任却被放在一边,造成主业荒疏的问题。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着力解决部分派驻干部不会监督、不愿监督,缺乏担当精神、怕得罪人,监督执纪问责成为一句空话的问题。

(三)抓好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加强对乡镇纪委、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的领导和工作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各基层纪检组织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各乡镇党委要按照乡镇纪委“九有”建设标准要求,逐一落实乡镇纪委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办公设施设备,全力支持和切实领导乡镇纪委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各乡镇纪委作为党的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理清思路,理顺体制,建好机制,认真按照县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实施细则要求,定位明责、做实责任;要紧紧围绕《党章》赋予的职责,大胆工作、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前哨”作用,努力种好自家“责任田”;要加强对各村(居)党支部纪检委员的工作指导,促使其在农村(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四)抓好干部队伍素质建设。要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县相关规定精神,做到责任领头、能力领跑、作风领优。严格遵守《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认真践行“四个不准”和“六项承诺”,不断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要坚持“忠诚、干净、担当”要求,继续依托中央、省、州纪委各类培训平台,通过上挂锻炼、跟案培训、业务培训等途径,努力提高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和纪律审查能力。

(五)抓好行业管理机制建设。制定《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县级派驻纪检组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建立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备用人选库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制定《关于建立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的意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汶川县乡镇纪委和派驻部门纪检组(纪委)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强化对基层纪检机构工作考核。探索建立纪律审查牵头协调机制,打破地域制约格局,整合纪检干部力量,充实纪律审查人才库,实行县纪委班子成员牵头,乡镇部门纪检干部组成,一次一授权,一案一团队,有力保障纪律审查力量。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对系统内纪检干部履职担当、作风建设等巡察,以零容忍的勇气,坚决纠正工作不在状态、不想作为、不愿监督、不敢担当等行为,从严查处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违纪违法行为,绝不姑息,用铁的纪律打造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阿坝州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务实担当,扎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开启“十三五”发展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