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马尔康市纪委
关于进一步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
加强监督执纪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纪委、各村(社区)党支部,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根据省委、州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要求,为进一步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现就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加强监督执纪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村级组织换届,是村(社区)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载体,换届纪律、换届风气的好坏直接关系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这次换届是在村级组织任期变化、村(社区)规模调整、疫情防控常态化等新情况下进行的,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具有重大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和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这次换届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汲取一些地方拉票贿选案教训,把严肃换届纪律贯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全过程,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进行。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督促,坚决履行好职能职责,做到按纪律规矩办事,层层主动抓落实。各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作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把好审核关、监督关、落实关、风气关。各乡镇纪委、监察室,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组织和党政主要领导抓好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明纪律规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十严禁”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坚决做到:一是严禁在换届选举中通过宴请、赠送财物、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微信(红包)、当面拜访、委托或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打招呼,请求他人关照以及承诺给予某种利益等任何形式,搞拉票贿选、助选等非组织活动;二是严禁以暴力、威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妨碍党员群众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选举工作中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三是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四是严禁利用宗教、宗派、宗族、家族、各类协会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五是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欺骗、虚报选票、办理假委托假证明、煽动、串联他人寻衅滋事、缠访闹访、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非法手段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六是严禁用诬告、造谣、诽谤等手段陷害、中伤他人或编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选举工作;七是严禁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干涉换届选举,在人选产生等方面说情、打招呼,发表或散布不利于换届选举的言论;八是严禁借换届之机编造虚假账本,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滥发补贴和奖金,处置集体资产;九是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等物品资料和有关事务;十是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碍换届工作正常开展。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党委和纪检组织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加强面上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公开栏、农民夜校、村村通、微信等载体,加大对换届纪律的宣传力度,引导党员群众自觉抵制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组织开展法律、纪律入户宣讲,逐户发放明白卡等,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十严禁”公告请于下文之日起7日内在辖区内各村(社区)进行张贴宣传或入户发放。强化违纪违法后果教育,突出算清违法成本和讲清违规违纪严重后果,引导党员群众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重点加强对村(社区)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案例的宣传,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各主责单位和市级联系部门要深入各乡镇及时了解换届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指导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对一些矛盾纠纷多的重点村、难点村,要聚焦重点难点认真督促指导,做实做细思想工作,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一线,确保无重大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五、从严查处问责。换届期间,市纪委将坚持执行快速查处机制,对违反“十严禁”要求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推动形成强大震慑。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换届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乡镇党委和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查实的拉票贿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加重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投票选举前查实拉票贿选的,一律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本届当选无效。参与、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也要依规依纪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对接受拉票贿选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理;违纪违法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关于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的公告
中共马尔康市纪委
2020年12月2日
附件:
中共马尔康市纪委 中共马尔康市委组织部
关于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的公告
为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圆满成功,现就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公告如下:
广大党员、干部、村(居)民要切实做到依法依章参选、公平竞争和有序竞选,严格遵守以下“十个严禁”:
一是严禁在换届选举中通过宴请、赠送财物、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微信(红包)、当面拜访、委托或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打招呼,请求他人关照以及承诺给予某种利益等任何形式,搞拉票贿选、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二是严禁以暴力、威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妨碍党员群众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选举工作中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三是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四是严禁利用宗教、宗派、宗族、家族、各类协会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
五是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欺骗、虚报选票、办理假委托假证明、煽动、串联他人寻衅滋事、缠访闹访、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非法手段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
六是严禁用诬告、造谣、诽谤等手段陷害、中伤他人或编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选举工作;
七是严禁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干涉换届选举,在人选产生等方面说情、打招呼,发表或散布不利于换届选举的言论;
八是严禁借换届之机编造虚假账本,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滥发补贴和奖金,处置集体资产;
九是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等物品资料和有关事务;十是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碍换届工作正常开展。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进行监督,如您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请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反映。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2827444
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2856785
中共马尔康市纪委 中共马尔康市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2日
中共马尔康市纪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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