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纪委监委及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
2021年 2月2日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阿坝州纪委监委
2021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中共阿坝州纪律检查委员会与阿坝州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为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在四川省纪委监委和中共阿坝州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州纪检监察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州委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扣中心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阿坝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
1.着力强化政治监督,一以贯之做到“两个维护”。
2.坚守执纪为民使命,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3.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在抓常和长抓上下足功夫。
4.不断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形成“三不”一体的阿坝实践。
5.精准提升巡察质量,持续发挥纠偏和震慑作用。
6.切实强化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原铁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阿坝州纪委机关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2个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94.4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985.2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22.4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96万元。州纪委监委2020年收支总预算5179.73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04.48万元,主要是由于监察体制改革后,工作任务增加,办公设施设备不断完善,其正常的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收入预算5179.7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85.28万元,占19.0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94.45万元,占80.98%;无事业收入、其他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支出预算517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8.15万元,占57.69%;项目支出2191.58万元,占42.3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79.73万元, 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04.48万元,主要是由于监察体制改革后,工作任务增加,办公设施设备不断完善,其正常的运行维护费用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94.45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资金985.2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22.4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94.45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1.35万元,减少3.92%,主要是由于2021年预算中减少了办公楼的维修改造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22.42万元,占87.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60万元,占5.51%;卫生健康支出118.74万元,占2.29%;住房保障支出252.96万元,占4.89%;无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2240.9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1656.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机关服务(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26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事业单位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70万元,主要用于派驻纪检组专项业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89.8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除纪检监察事务项目以外的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费(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204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费(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81.60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89.01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5.06万元,主要用于为事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22.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1.8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疗(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252.96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88.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17.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70.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4.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96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一)2021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2021年公务接待费14万元。较2020年预算经费增加6.38万元,增长83.07%,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加,工作任务增加。
(三)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96万元。较2020年预算经费增加17.28万元,增加16.67%。主要是2020年新使用2辆公车,其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988.15万元,较上年增加367.95万元,增幅14.0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大修(两辆)。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末,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3122.38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1042.44万元,占33.39%;专用设备14.56万元,占0.47%;通用设备(电脑、打印机等)1807.15万元,占57.88%;家具、用具、装具等258.23万元,占8.26%。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94.45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
(七)干部培训经费:全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费用。
(八)宣传教育经费: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要点>》(川纪综〔2015〕24号)文件要求,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该笔经费主要开支方向为: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警示教育读本、廉政微电影、廉洁公益广告等创作活动的费用。
(九)“阳光问廉”经费:按照省纪委、省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阳光问廉”工作的通知》(川纪发〔2017〕14号)精神,阿坝州采取州本级主办、州县联办和县(市)单独举办的形式,围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干部作风问题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办节目,发挥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的重要作用。阿坝州“阳光问廉”工作由州纪委牵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十)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经费:委托三方测评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
(十一)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派驻纪检组专项业务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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