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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一把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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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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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党组织的“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清正廉洁的示范者、良好家风的带头人,然而,有个别“一把手”却放松自我要求,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甚至触犯纪律底线、法律红线。为进一步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现将查处的4起“一把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红原县委原书记廖敏政绩观错位、盲目决策上项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廖敏在担任红原县委书记期间,政绩观出现偏差,不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违背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未经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多处工程项目烂尾至今,严重阻碍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败坏了党委政府形象;管党治党宽松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浮于表面,履行“一岗双责”不严不实,不仅个人违纪违法,还对干部失管失察,造成红原县包括县人民政府原县长、县委政法委原书记在内的11名党员干部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对红原县政治生态造成严重破坏。廖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5月,廖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九寨沟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恒春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多名商人或下属谋取好处并收受钱款问题。2007年底至20157月,李恒春利用担任理县、九寨沟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16名商人或下属职工在股权竞拍、公司经营、项目承揽、工程实施、岗位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上述人员所送钱款共计227万元。李恒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5月,李恒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红原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原局长阿足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名商人提供帮助并收受钱款问题。2011年至2018年,阿足利用担任红原县城建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6名商人在工程建设管理、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上述人员所送钱款共计107万元。阿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4月,阿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小金县新桥乡共和村原党支部书记马学强违规插手本村建设项目问题。20173月至20217月,小金县相关部门向新桥乡共和村下达18个村民自建项目,均需由村民民主选举的项目理事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马学强未按规定组织选举项目理事会,直接、间接插手上述18个项目的施工和材料采购,通过虚构报账资料等方式非法占有项目结余资金3.77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马学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1月,马学强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其共和村党支部书记职务自动撤销)。

“一把手”权力集中、责任重大、岗位关键,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加强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教育纠正。全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深刻汲取教训,自觉接受监督,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落实“亲”“清”新型政商交往原则,带头勤政为民、克己奉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落实好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同级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履职尽责及廉洁自律问题情况要求,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对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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