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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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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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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持续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现将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阿坝州乡村振兴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靳东与商人“亲”“清”不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2009年3月至2015年5月,靳东在担任小金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若尔盖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项目实施、国有资源经营权承包等事项中为商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好处。靳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2月,靳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2.若尔盖县唐克镇原四级调研员付伟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问题。2018年11月至2021年9月,付伟在担任若尔盖县原环林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县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指定、安排相关公司承揽农村污水处理、水质监测等工程项目,并收受好处。付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月,付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3.壤塘县卫生健康局原局长、四级调研员陈昌福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企业财物问题。2021年6月,陈昌福在担任壤塘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成都市某公司在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款拨付中提供帮助,并收受好处。陈昌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5月,陈昌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主任科员,已收缴其违纪所得。
4.阿坝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工程师胡敏,农服中心主任刘新旭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问题。2018年至2021年,胡敏、刘新旭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中,借他人公司资质参与竞标,违规操控竞争性谈判,让所借资质公司中标,并从中获利。胡敏、刘新旭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胡敏受到开除党籍、政务降级处分,由专技11级降为专技13级;刘新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已收缴二人违纪违法所得。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利用职权在工程项目中收取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有的利用职权影响违规为商人承揽项目工程,有的违规插手干预项目招标采购,有的以他人名义参与竞标。这些违纪违法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而且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把遵规守纪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服务企业中做到亲而有度、亲上加清,着力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开展“坝尚清风”专项行动为抓手,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入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监管执法、项目建设、服务市场主体中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吃拿卡要、徇私舞弊等问题,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教育引导企业依法守法诚信经营,推动企业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合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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