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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坝州纪委 阿坝州监察委员会 公开曝光7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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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阿坝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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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小金县美沃乡双河村支部书记李洪富弄虚作假平分扶贫资金问题。2012年,李洪富弄虚作假、凭空编造41户苹果种植户、53户蔬菜种植户的虚假资料,谎报申请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项目补助资金14万元,并将资金进行了全村平分。李洪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2月李洪富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理县供销社原主任张志高不担当不作为,导致农资补贴资金长期滞留的问题。2014年,理县财政局下达给县供销社农资补贴资金19万元,张志高作为主要负责人,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导致资金滞留县供销合作社账户4年多。张志高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张志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滞留资金已上交县财政

3.松潘县红扎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达拉周工作不在状态的问题。2018年1月至9月,达拉周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由散漫,工作懒、散、浮、拖,对经办的发放防汛和地质灾害“明白卡”工作拖延达9个月,且多次未完成领导交办事项,乡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数次督促整改,仍未见其行动,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达拉周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4.金川县人民法院周山法庭庭长罗尔依乱作为的问题。2013年1月,罗尔依担任审判员审理一起物权纠纷案,在送达庭审结果时,受被告人请托,私自修改调解书。2018年12月,罗尔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茂县永和乡人民政府副乡长王新贵不正确履职,导致林地被破坏的问题。2018年初,王新贵作为分管责任人,在永和乡永宁村实施村集体花椒基地建设项目未落实监管和指导责任,导致该村擅自砍伐俄儿沟林地作为项目建设用地破坏林地面积3047平方米。2019年1月王新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九寨沟县永丰乡党委组织委员陶杨对禁毒工作应付了事不负责任的问题。2018年以来,陶杨作为乡党委分管禁毒工作的负责人,对全乡禁种铲毒工作仅进行安排部署,没有深入实地开展督导检查,致使工作落实不到位,国家禁毒办在永丰乡辖区内的中寨村、双龙村、新坪村发现12块共2.01亩非法种植罂粟的地块。2018年9月陶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黑水县彩林路社区书记王青、主任刘英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的问题。2017年10月,在全县开展城镇低保清理工作时,王青刘英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工作,对城镇低保对象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致使部分城镇低保对象参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仍在领取城镇低保金2019年3月,王青、刘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多发的低保金已全部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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