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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坝州纪委 阿坝州监委 关于8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件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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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阿坝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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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脱贫攻坚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8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阿坝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罗伟、工程师胡敏违规收受“红包”问题。2013年至2015年,罗伟、胡敏在参与县交通运输局扶贫项目竣工验收时,多次收受多个施工方负责人“红包”。罗伟收受“红包”共计1.5万元、胡敏收受“红包”共计1万元。2018年9月,罗伟、胡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上交财政。

茂县白溪乡原副乡长、专武部长何海平利用“一卡通”套取涉农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8年,何海平利用其任茂县三龙乡农技员、白溪乡副乡长等职务便利,从李某、梁某等15名村民处取得银行卡16张,将16张银行卡号违规加入三龙乡、白溪乡农户“一卡通”账户中,套取三龙乡、白溪乡群众公益林资金、地力补贴等涉农资金共计37.24万元并将其中25.9万元用于日常开支2018年9月,何海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红原县壤口乡脱贫攻坚工作分管副乡长扎西穷迫、专干罗让称里履职不力问题。扎西穷迫、罗让称里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缺乏责任心,对省、州、县历次检查反馈的脱贫攻坚资料卷宗归档混乱,帮扶手册填写内容不规范、不完善、错填等诸多问题,未进行整改,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扎西穷迫、罗让称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汶川县绵虒镇财政所原所长廖春燕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7年,廖春燕利用担任财政所所长兼会计的职务便利,为同学介绍扶贫项目竣工结算资料编制业务,其同学超标准收费2.17万元;在脱贫攻坚项目账务处理中未经领导批准,擅自支付相关费用,开白条、收支保管现金不及时入账。2018年8月,廖春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财政所所长职务并调整工作岗位超标准收费2.17万元已追缴。

九寨沟县陵江乡副乡长李林杰不正确履职,岩里村支部书记刘新、村委会主任徐培忠套取扶贫项目资金问题。2017年至2018年,陵江乡岩里村实施“扶贫新村”和“庭院经济”项目建设,没有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报账,而是项目下达方案工程量报账,虚报套取资金共计39.9元。2018年9月,徐培忠刘新作为虚报套取项目资金的直接责任人,分别受到留党察一年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林杰作为副乡长以及岩里村驻村领导,未严格审核把关,签字同意报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虚报套取资金已全部收缴。

金川县俄热乡依斗村支部书记三郎泽让、村委会原主任卫红、会计泽春,套取扶贫项目资金、公款私存问题。2017年,三郎泽让、卫红、泽春商议,伪造虚假报账资料,套取国家产业扶持资金、彩票公益金、涉农整合项目资金、通组路维修资金共计156.5万元,存入泽春私人银行卡。2018年8月,三郎泽让、泽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卫红涉嫌其他违法犯罪问题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款156.5万元已全部收缴。

若尔盖县占哇乡塔尔村村委会主任衣当足履职不到位问题。2017年底,衣当足在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年审工作中履职不到位,未认真核实享受奖励扶助人员具体情况,就上报奖励扶助对象无一人死亡,导致该村6名已死亡的奖励扶助对象继续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共计8640元。2018年8月,衣当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奖励扶助资金已全部追回。

黑水县维古乡西市窝村村委会主任穆勇光违规平均分配贫困户低保金和公益性补贴问题。2017年10月,西市窝村二水组村民代表商议,将该组8户贫困户低保金和公益性补贴资金共计5.2万元,违规每户1000元的标准平均分配给该组52户村民。穆勇光作为村委会主任,不仅没有制止,自己还领取了平均分配的资金。2018年6月,穆勇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平均分配的资金已全部退还给8户贫困户。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到“三个坚决查处”:对专项治理开展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坚决查处;对扶贫领域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坚决查处;对扶贫领域发现的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坚决查处。通过严查、快处、问责,深入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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