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历史专题 /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州委副书记、州纪委书记王承先对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五点要求

发布时间:2014-09-19
字体:
来源:
分享到:

 为切实贯彻和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王承先书记在深入茂县、汶川调研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坚决贯彻州委、州政府对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五个更进一步”要求,做到以教育实践活动促进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大局、执纪为民水平和能力,切实做到以学促工,全面推动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一要更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路。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要求,强化执纪监督,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二要更进一步突出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重点。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结合民族地区实际,围绕案件查办和监督检查“两大主业”。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四个依然存在”中的案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州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三要更进一步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督促县级部门和乡(镇)、村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对县直部门的监督,各片区纪工委要坚持“月到乡、季到村、24小时到户”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乡镇村组干部廉洁履职的监督,努力实现基层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纪检监察机关要指导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督促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发挥作用。 

四要更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深入落实中央、省、州关于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努力实现党风政风的持续好转。全面加强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到自律、自醒、自警。深入开展正风肃纪“9 2”专项治理,在全力推动省部署9项治理的基础上,加大“三个不直接分管”要求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大“小金库”治理力度,从源头上杜绝“四风”问题。 

五要更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注重统筹整合县、乡镇和片区纪检干部力量,督促派驻纪检机构认真落实“四个一”要求,实现派驻机构工作规划化制度化。纪检干部要牢固树立“纪检干部要会办案,不会办案就不是合格纪检干部”理念,真正落实全员办案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业务学习,把纪检监察干部铸就成复合型人才。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