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县动态 / 黑水

黑水县:主动监督 点燃城市“烟火气”

发布时间:2020-06-05
字体:
来源:黑水县纪委监委
分享到:


自产自销区呈现产销两旺的景象

“现在卖菜实在是太方便了,不用专门到菜市场去,城市管理局专门为我们规划了自产自销区,生意不仅好,还不用交管理费呢。”6月4日,黑水县芦花镇查拉村村民额姐把自己种的小白菜、捡拾的野生菌等农产品拿到县城街心花园的自产自销区进行售卖,见到黑水县纪委监委督导组的访问,她高兴得合不拢嘴。

为履行好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黑水县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作为,把复商复市、保就业促就业作为日常监督的内容之一,黑水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组督促县城市管理局出台相应政策恢复经济活力,允许店铺商户、室外经营者在一定区域内占道经营,让地摊经济在一定范围内回归,这不但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下不扎堆、保持距离的要求,而且也为老百姓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解决了群众需求,回应了民生关切,高原小城的小地摊、烟火气赢得了市民的点赞。

“中央文明办明确要求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这为我们解决执法人员和游商之间、占道经营与城市管理之间的矛盾提供了思路。”黑水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茸涛介绍,为让群众谋取到实实在在的便利,县城管局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的态度,在征求游商、市民以及周边商家建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优势。在黑水县电信公司和公安局划定自产自销区2处,在街心花园周边为收购虫草、贝母等药材的室外经营者提供流动摊位,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允许流动售卖车在城区各街道内售卖,允许各临街商户可以占用部分街道经营,规定各摊区商户实行“摊前三包”,对摊区的秩序、卫生等自行进行维护管理。

“纪检监察干部要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必须搞懂弄通监督责任的内涵,黑水县城管局作为我们的监督单位,督促其找准城市管理与百姓需求的平衡点,人民需要什么,我们的监督内容就增加什么,让我们城市更有温度、更具质感、更添活力。”第五纪检监察组组长祝继国说。截至目前,该局在城区设置临时市场3处、临时摊位200个、夜间摊位80个、提供就业岗位200余个。

“樱桃、枇杷便宜卖,大家都往家里带,自产又自销,价格又不高,时令水果甜又甜,一斤才卖10来元,10来元又不贵,这又不是高消费……”一辆辆流动售卖车穿梭在大街小巷,顺口溜式的叫卖声为这座城市点燃“烟火气”,这是消费逐步恢复、经济逐渐复苏的生动写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