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县动态 / 小金

以案释纪丨“三收三不收”的交通局长,给自己“修”了一条不归路

发布时间:2020-06-04
字体:
来源:阿坝州纪委监委网站
分享到:

他,靠着勤奋和努力当上了交通局局长然而却没有守住初心在权利和金钱面前迷失自我给自己“修”了一条不归路……

案情回顾

2018年9月,四川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小金县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在与时任县交通局局长刘杰谈话中发现他的相关问题线索。9月18日,经小金县委同意,小金县纪委监委决定对刘杰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刘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红包、礼品,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间赌博,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私设“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以收取管理费、服务费等名义,单位受贿;以发放津补贴的名义私分国有资产。2019年3月,刘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年7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私欲萌生设立小金库

从一名乡村老师到团县委副书记,历经多个一把手岗位最后到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刘杰一路走来靠的是勤奋和努力。而性格中的小心谨慎,也让他曾对身边的各种诱惑抱有强烈的警惕之心。然而随着职务的提升,身边越来越多人围着他转,一种微妙的心理变化却在发生,也让刘杰进一步“自我催眠”。

2013年4月,刘杰到县交通局任职。当时,小金公路建设方兴未艾,交通局职工经常下乡,由于没有补助颇有怨言。7月,刘杰召集班子成员开会以解决办公经费不足及下乡补助为名决定设立“小金库”,并确定了“小金库”管理人员及资金使用办法,与会人员均表示同意。为进一步充实“小金库”,刘杰本人或授意其他班子成员联系相关乡镇、部门,通过虚报冒领等方式套取县乡道养护费、抢通保通资金、临聘人员工资等各类资金,并将工程项目返还款、交通固定资产租赁收益、行政罚没款等通通纳入“小金库”。面对日益充实的库存,单位私人接待、发放津补贴,刘杰大笔一挥间搞定,单位和个人尝尽了“甜头”,吃上瘾、拿上瘾,面对干部职工集体的拥护,刘杰自我满足的同时也认为私设“小金库”不算“大问题”,是为了“方便开展工作”“为大家增加点福利”,继而堂而皇之地把“小金库”当作自己随意支配的提款机,用“小金库”里的钱购买高档烟酒、接待“哥们朋友”和笼络小圈子。2013年至2018年,“小金库”收入108.3798万元,支出106.939576万元。其中,套取的国家资金37.204万元,发放津补贴79.442万元(含私分金额),刘杰个人领取3.837万元。

初心忘却办事“讲原则”

自知处于高风险和高关注的岗位,一方面想捞好处,一方面又担心被查,于是刘杰给自己定了“大钱不收,收小钱;生人不收,收熟人;转账不收,收现金”的三收三不收原则,以求安全过关。

2014年,小金实施“农村公路攻坚年”行动,当年硬化、提升、改造村组道路及产业路1000余公里。刘杰顿觉大有可为,在公路建设项目中,他向“信得过”的工程老板许诺,以多给工程项目、快拨工程款、验收不找茬等方式暗示,发放“通行证”,收取“过路费”,为了和他保持长期“合作关系”,老板们也心照不宣、积极迎合。面对各种贿赂“纷至沓来”,刘杰却并非照单全收,而是“小钱装兜里,大钱存库里”。2014年至2018年期间,他多次收受多名老板贿赂20万元,其中最大一笔只有5万元。同时,以拉赞助、收管理服务费等名义收取57万余元贿赂,放在单位“小金库”里。

刘杰处心积虑处处小心,以求瞒天过海,然而天网恢恢,以身试法者必被绳之以法。明知自己违法犯罪,却通过“立规矩”“讲原则”来寻求精神上的宽慰,把自己的路走到了尽头。其所谓的“原则”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招数,最终忘了初心,害人害己。

刘杰系列案中,县交通局涉案人员12人,乡镇村涉案人员24人。涉及科级干部19人。

刘杰在自己的忏悔书上写下了这辈子最痛的领悟“这种教训对于本人来讲是深刻的。20万左右的不义之财把自己辛苦工作30年来的成绩化为乌有……”

从一名受人尊敬的人民教师到阶下囚,32年的辛苦化为乌有。刘杰历经多岗锻炼,面对欲望的不断妥协,自以为“信得过”的工程老板加上办事讲原则必然万无一失,哪知纪法无情,一世清白成过往。

常年修路的交通局长,用手上的权力,为自己开辟了一条“不归路”,受处理是必然的,也是咎由自取。

量纪量法分析

刘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涉嫌受贿、单位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2019年3月,刘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受贿、单位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19年7月刘杰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纪法依据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如需引用从重、从轻、减轻处分以及合并处理、违纪所得收缴等条款,应引用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条款;对2018年10月1日前发生的违纪行为,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一般情况下适用违纪行为发生时的规定处理。所以,刘杰案适用以下党规党纪。

201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01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十三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五条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

(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 监察机关经调查,对违法取得的财物,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应当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