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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专项监督,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发布时间: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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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茂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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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今年在外打工还是在家务农?收入稳定吗?”

“感谢国家的政策和扶贫干部的帮助,我现在在潘达尔硅业有限公司上班,收入不错,离家也近,还能照顾父母,日子真是越过越红火!”茂县富顺镇唱斗村脱贫户雍贤城开心地说道。

“请问脱贫后,你家享受的医保政策取消没有?”

“我妻子患有慢性病,需要常年吃药治疗,原来还担心脱贫后不管我们了,现在看来这担心是多余的,享受的医保政策确实没有取消!”茂县叠溪镇杨柳村脱贫户罗芝成说道。

州监委委员马旭春、县纪委书记叶平到富顺镇唱斗村脱贫户雍贤城家中走访。(龙崇林 摄)

这是茂县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专项工作监督检查的几个生动场景。

今年以来,茂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进行全面谋划,把稳定脱贫与长远发展统一起来,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接续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

茂县纪委监委立足当前,整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村(社区)纪检监察组织等力量开展联动监督,常态化深入一线,压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责任,督促做好监测跟踪工作,重点关注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等重点群体,切实掌握情况底数,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接续帮扶,确保风险及时消除,用心用情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严肃查纠脱贫攻坚中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失责问题,精准有效用好问责利器,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四个不摘”要求严格落实,做到政策、资金、项目在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既夯实现有脱贫攻坚成果又点滴积累乡村振兴发展动能。

同时,茂县纪委监委着重加强对关键领域、重点人员权力运行的监督工作,紧盯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行动迟缓、敷衍应付等问题,以严实作风凝聚工作合力,聚焦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等重点任务,扎实开展专项监督,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督促推进“一卡通”平台建设,全面实现基层财政补贴“阳光发放、阳光审批、阳光监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雁过拔毛、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县、乡、村打造“阳光”党务、“阳光”政务、“阳光”财务,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监督7次,发现问题2个,督促整改2个。

“下一步,茂县纪委监委将强化对‘四个不摘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将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各项政策落实纳入日常监督台账。我们将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持续开展扶贫、民生等领域专项治理,做好对监督的‘再监督’,压实主体责任,用好监督执纪‘指挥棒’,全力跑好乡村振兴‘接力赛’。”茂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作者:田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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