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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四举措力促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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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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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在汶川威州师范学校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纪检监察组的有效监督促进了学校党委对党委委员、科室、党员干部的有效分类分行管理,最终促进了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教育教学工作同步推进,我们欢迎这样的监督。”威师校党委书记、校长顺定强。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通过建网络、强担当、重实绩、严纪律,力促综合监督部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建网络,责任范围全覆盖。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谁分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督促监督部门逐级细化部门主要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党员干部的责任,构建“四级”责任网络,层层签订差异化目标责任书421份,党员干部职工签订廉政(廉洁)承诺书592分,压紧压实责任,实现责任范围全覆盖。

强担当,责任落实三融入。把不同岗位主要职责融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坚持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管到哪里;把廉政风险前瞻性研究融入党风廉政责任中,深入查找、及时梳理各自岗位权力运行环节潜在的廉政风险点、薄弱点、隐患点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554个;把风险防控融入党风廉政责任中,根据岗位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447条,确保权力运行规范。

重实绩,责任考核同步行。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部门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报告、述责述廉、征求意见、自查自评、日常评估、现场检查、民意调查、民主测评等方式与干部年度考核结合,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以检查考核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严纪律,责任追究铁手腕。把刚性问责作为落实责任的重要保障,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对不履行或履行责任不力行为的处理力度,做到真兑现、硬挂钩,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综合派驻以来,处置问题线索32件,立案17件,纪律处分17人,组织处理21人。

“对主体责任的落实要敢监督、真监督、善监督,督促将主体责任分层分类落实到人头、细化到岗位,真正让所有党员干部在各自岗位都要履行不同的党风廉政责任和坚守廉洁底线。”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龚智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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